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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ER陕西 1小时前

西安莲湖区区发布 2 则风险提示

近日

西安市莲湖区住建局发布关于

2 家公司经营异常的风险提示

文内称,近期,西安市莲湖区住建局局收到有关西安众爱空间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 39 号御溪望城 6 号楼西门 1 层 20102 号)、西安唐巢(西安)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劳动南路 360 号 1 幢 12612 室)两家公司在经营部分住房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经营场所异常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履行合同约定,造成房屋产权人与租客利益受损的情况。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现向市民朋友们进行风险提示。

请在与租赁企业进行租房交易时,切勿选择经营异常企业,注意风险预判,避免财产损失。同时提醒广大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市民朋友以下内容:

一是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挂牌(租赁平台具有房源核验功能),或查验租赁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经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等),避免租赁产权不明晰的住房。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该公司与房屋权利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或租赁合同,了解该房源的委托期限、租赁期限以及支付方式等信息。

二是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住房租赁交易前,先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查看企业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同时查看该企业是否已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最大程度降低租房风险。

三是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租金。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四是签订租赁合同时,建议下载使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的《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 / 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长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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