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25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125 万元。
此外,时任副行长沈佳、独山港支行副行长翁铮远、林埭支行行长陈春燕、黄姑支行副行长曹凯健、营业部副总经理华佳磊、当湖支行副行长李娜燕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