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8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28 日 12 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新鸿花园江丽路 131 号。
二、海幢街道
1. 南华中路 381 号、385 号。
2. 兰亭御园 T5 栋 1 至 2 层。
三、江南中街道
可逸家园 1、2、4 栋。
四、瑞宝街道
1. 石溪南约东街北 48 — 50、52 — 54、57、59、61、63、68 — 70、72-74 号。
2. 金碧花园一期 13 栋。
3. 金玫瑰苑嘉鸿二街 3、17 号。
五、昌岗街道
1. 江南大道南 398 号大院 4 号、6 号。
2. 江南大道中 207 号、211 号。
六、素社街道
1. 素社东二巷 1、5、6、7、8、9 号。
2. 素社东三巷 10 号,11 号(除高风险区外)。
七、南洲街道
盛景家园凯旋 B、威尼斯 E2。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