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屈臣氏门店因价格欺诈行为被罚款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6 月 29 日晚间,# 屈臣氏分店因价格欺诈被罚 # 登上新浪微博的热搜榜。
天眼查显示,近日,石家庄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廊坊固安宝德购物中心分店,因价格欺诈行为,被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5 万元。处罚事由显示,该卖场标识有巴黎欧莱雅润养去屑洗发露原价 67.00/ 瓶,会员价 100 元 /3 件;沁润高浓度保湿子弹发膜原价 99 元 / 盒,现价 59 元 / 盒等促销标示,但涉案商品销售记录中未发现原价交易记录,构成销售商品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而调查发现,上述面膜产品 3 月 23 日之前成交价均为 44.10 元 / 件,均是在标价 49.00 元基础上额外打九折成交。综上,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促销的商品成交价与促销价签标识的价格不一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相关规定,故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5 万元的处罚决定。
此前,2020 年 7 月,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通州第八分店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将原价 20 元 / 瓶的 " 舒耐爽身香体喷雾樱香亮肤 150 毫升 " 提价至 30 元 / 瓶进行销售,叠加第二件 5 折的活动,商品实际成交价为 2 瓶 45 元。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 " 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价 ",依法对当事人处以 5 万元罚款。
6 月 2 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价格欺诈是一种欺骗性价格表示,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使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违背真实意愿与其进行交易,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显示,屈臣氏是长江和记有限公司旗下的国际零售及食品制造机构,业务遍布 24 个国家 / 地区,共经营超过 12000 家零售商店。集团涉及的商品包括有保健产品、美容产品、香水、化妆品、日用、食品、饮品、电子产品、洋酒及机场零售业务。屈臣氏在中国 438 个城市拥有超过 3200 家店铺和逾 6400 万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