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21 年 1 月 7 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关于督促整治有关 " 大棚房 " 问题的函》(自然督察武函〔2021〕1 号)反馈意见,贵州省黄平县、汇川区各存在 1 宗漏报 " 大棚房 " 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继续加强监管,严防 " 大棚房 " 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 " 非农化 "。按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对这 2 宗漏报 " 大棚房 " 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黄平县飞虎庄园项目 " 大棚房 " 问题。
2018 年 1 月,黄平县和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开发建设 " 黄平县红梅乡村印象农业观光园 " 项目(飞虎庄园),违法违规建设接待中心 1 栋、民宿 6 栋、餐厅 4 栋,户外儿童游乐场、游泳池、卫生间、硬化平地和道路等,违法占用耕地 38.81 亩(含永久基本农田约 35 亩)。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该项目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涉及土地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前全部复垦验收。同时黄平县问责了 13 名相关责任人。
二、汇川区狼训拓展训练营项目 " 大棚房 " 问题。
2017 年 2 月,贵州狼训拓展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原已倒闭废弃的食用菌厂棚(约 3.5 亩)基础上,擅自修建狼训拓展训练营;2018 年 12 月,狼训拓展训练营继续扩建,扩建部分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占地总面积 9.65 亩,其中耕地面积 6.29 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截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该项目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涉及土地已全部复垦验收。同时汇川区相关部门党组、当地乡镇党委分别向汇川区区委作书面检查;汇川区纪委问责了 4 名相关责任人。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 柴潇蕾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