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 "20 岁学生凌晨醉驾狂飙,致一死二后逃逸 " 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嫌疑人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八年。
事故发生后,邝某楷并未停车,而是选择了逃逸。3 时 8 分许,邝某楷再次撞人,将驾驶摩托车的韩某撞伤,继续逃逸。
逃逸后,邝某楷仍然高速行驶,期间伴有两次闯红灯和逆向行驶行为,直到行驶到京华巷的时候才停下车辆。上午 8 点多,主动来到公安机关自首。
投案后,警方对其做了抽血检测,案发五个多小时后,邝某楷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 111.8mg/100ml,已经超过醉驾标准的 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警方通过车辆行驶轨迹图和 GPS 数据得知,邝某楷在肇事前后的最高车速已经达到 110km/h,发生两起事故时的车速为 72.4km/h、70.5km/h,行驶过程中,共闯红灯 6 次。
对此,邝某楷表示,自己从小就喜欢驾驶,玩过跑车,自认为车技不错,当他看到车速表已经达到 90 多公里每小时的时候,感觉相当刺激。且车子是临时牌照,即使闯红灯也不怕被抓,所以就没有在乎路况,直到他撞到了人。又因为太过害怕,担心交警处罚自己,于是就选择了逃逸。
" 因为太害怕,身体不听使唤。"
随后,他将车停在京华巷,在母亲的劝说下来到公安机关自首。
案发后,邝某楷家属赔偿被害人邹某家属损失 1213800 元;赔偿被害人覃某损失 161249.32 元;赔偿被害人韩某损失 373655.65 元,并将另外的 50 万赔偿款交给法院代保管。
相关部门认为,邝某楷应该承担本案中的全部责任,对此邝某楷并无意见,并对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道了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