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沾湿及佩戴超过 4 个小时应及时更换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散发和聚集性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别提醒:
1. 广大市民朋友要加强个人防护,外出务必科学正确佩戴口罩。
2. 市民朋友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以便能随时更换。
3. 佩戴口罩需分清口罩的正、反面,保持金属条鼻夹在上,口罩完全覆盖口、鼻和下巴,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口罩表面受到污染或沾湿,以及佩戴超过 4 个小时的情况下应及时更换。口罩佩戴前、摘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4. 从事冷链食品、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农贸市场、商超、酒店、监管场所、社会福利院等重点行业和人群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5. 市民朋友前往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剧院、厢式电梯等)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长途汽车、火车、飞机、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6. 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病人必须佩戴口罩。有发热或患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外出及就医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辽沈晚报 · ZAKER 沈阳记者 董丽娜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