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 11 月 30 日电 ( 翟李强 ) 11 月 30 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13 项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郑琦等 31 人有期徒刑 25 年至 2 年 6 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5 年至 1 年不等。
此前,10 月 19 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当时,公诉机关指控 31 名被告人分别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等 13 项罪名,应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 3 月,北海市公安机关曾公开征集郑琦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的通告称,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奇珠集团董事长郑琦为首的犯罪团伙 40 余人,该团伙涉嫌在北海市各县区 ( 尤其是合浦县山口镇、山口两广市场 ) 以及北海铁山港、白沙、沙田等海域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 完 )